课程介绍
1、职业定义 Occupation definition
根据《安全生产法》第二十四条和《上海市安全生产条例》第二十一条第一款、第二十一条第二款规定,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、安全生产管理人员、危险化学品单位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,必须参加安全生产专业知识培训,并经考核合格,做到依法规范管理,持证上岗。
2、申报条件 Reporting conditions
年满18周岁,且不超过国家法定退休年龄;身体健康;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。
3、报名资料 Registration information
原有证书者复训期限为证书有效期前3个月,报名时送交原证书、身份证复印件和2张二寸彩色证件照片一张、最高学历复印件一份;初次培训者报名请务必随带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及二寸彩色证件照2张、最高学历复印件一份。(相关表格请于报名前填写完整并加盖公章,报名时上交;2、证书有效期为四年。)
4、开班周期 Opening cycle
每月1期
5、出证时间 Card issuing time
根据国家规定,考试结束后15个工作日,遇节假日延期。
6、有效期及复审 Validity period and review
证书有效期为四年,原有证书者复训期限为证书有效期前90天内,报名时送交原证书、身份证复印件和2张二寸彩色证件照片一张、最高学历复印件一份;初次培训者报名请务必随带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及二寸彩色证件照2张、最高学历复印件一份。(相关表格请于报名前填写完整并加盖公章)